抽煙,可以忘記時間,看著被潔白的煙紙所包裹的煙絲在指間慢慢的燃燒。
疼痛,隨著上升的氣流奔向了天堂。不被救贖的,則化作塵煙隱匿於空氣中。
當辛辣的煙霧吸進肺裡的時候,我感覺到隱約的快意。
雖然我點的是煙,抽的卻是寂寞,跟我說這些話的人叫做王徹,一個北方的男人。
一一前言
我喜歡聽沙拉布萊曼的音樂,從小時候就開始聽,一直聽到現在。
人生第一張CD是在小攤販裡買的盜版,忘記了有什麼曲目,只依稀記得零碎的旋律,漫遊在心裡面,如水般清澈的音樂。
會讓人感覺到好像沐浴在溫泉中,偶而,從樹上飄落下粉白的花瓣。靈魂,就這樣子慢慢的被帶走,這是音樂帶來的意象。
我是個會念舊的人,很多曾經用過的東西都會捨不得丟掉。
我想,它們也許是可以陪伴著我一直渡下去的,直到它們形體扭曲,直到我意識不再清晰。
去年的冬天我把最喜歡的三張布萊曼音樂CD帶到了台北,這個擁擠的城市。
深夜時在租住的學生套房裡畫畫,讓如水般的旋律四處不停的奔放。偶而從鏡子中看到自己寧靜的容顏。
也許白天馬上就要降臨了。
第一次到台北,這是一個陽光和煦,人潮不停湧動的城市,空氣中夾雜著些許的混濁味,高樓間有微風跟陽光穿過。
活在這城市的邊緣,呼吸著陽光與眼角的眼淚,破碎的時光與夢想,不間歇的發酵。
有時候,我會駐足仰望天空,漸漸地,我體會出,當一個女生在看天空的時候,她並不是在尋找什麼,她只是寂寞,如此而已。
在寒冷的夜晚,如果只是單純的行走,那麼,我所擁有的也只不過是用對家裡的思念來埋葬心中難掩的寂寞。
我需要潔淨的空氣跟溫暖的愛情,才能快活。
洛麟一直不懂我為什麼能夠和一個在念高職夜校的男生同居。當然,因為我欣賞他。
洛麟笑著對我說,你的選擇很直覺。他喜歡取笑我,只是我聽慣了,也就不以為然。
在我跟洛麟交往的時候,王徹也已經在工作,白天他要上班,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他是在一家修車廠上班,每天得要弄到全身髒兮兮跟精疲力盡他才能夠回家。
他下班回家的時候總是邊抽菸邊看棒球,他是個很內斂的人,總是很沉默。
即使我跟他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他也是很少跟我說話。而平凡的生活已經把他定型,他沒有辦法再往高處去。
雖然他沒有什麼才華,也不是個浪漫的人,可是我習慣和他在一起。
晚上,王徹房間的門總是打開的。
他喜歡穿無袖的汗衫跟籃球褲,坐在電腦前寫程式,喝許多的咖啡。偶而,他會到窗口邊坐著抽菸。
在他下班的時候,我會進去他房間問他想吃什麼。
久而久之,我漸漸地不再需要問他。因為我知道他喜歡吃豆芽菜跟百頁豆腐。我也會炒白淨的高麗菜給他吃。在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我們都不喜歡說話,偶而才會有簡短的對話。一種很奇怪的默契,我想,我們的心裡都是很安靜的。
當我在打掃我們的家的時候,我會習慣性的放中快版的慢歌,通常是舞曲或是歌謠。
洛麟,你知道嗎,他對我是很好很好,但是,你明白嗎,我要的是那種精神相通的愛,所以,我也不知道我跟他能走多久。
當你跟我說,女人的一輩子最大的煩惱就是為情字所困,愛和情是女人終身的問題。
我打從心裡覺得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你說,常常我們就是因為懷疑自己,才無法實現自己的理想或者是自己想要的東西,沒有辦法放下世俗,
沒有辦法不去在意別人好奇的眼光,所以一直不停的懷疑自己。所以你也希望我能夠走自己的路,不管怎樣,讓別人說去吧。
有時候我覺得,我們也不需要為太多不相干的人有負責的想法,懂的人不多,去做的更少,做到的就屈指可數了。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也真的確實去做了,只是沒有辦法做到底。
這就像這個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財富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是同樣的道理。
白天,我會送王徹到公司上班,在我們等電梯的時候。他會站在我的身邊,但是沒有跟我說話。
有時候,他會突然牽住我的手,把我的手蜷起來,放在他的掌心裡,我不敢看他。我就這樣子讓他握著。
在別人眼裡,也許我們彼此互不相干。但是我們的手心卻交纏在一起。
時間總是好像是停止的,直到電梯停在他上班的那一個樓層才又開始恢復流動。
他也會在人群疏散後放開我的手,然後,別過頭來,輕輕的跟我說再見。
你說,我總是以為自己想要的並非眼前人,總是想要去看一看別處的風景。真正應該珍惜的是身邊人。
希望我好好的仔細想想,你是否帶我不薄。或許你是對的,只是我太任性,想怎樣做就怎樣。
關於王徹,我對他真的沒有什麼要求,我當時只希望能夠平凡的跟他一起過生活而已,但是,誰又能夠知道,唉。
也許是我把能夠談愛情的對象給理想化了,我太清楚自己想要找的是什麼樣子的人,所以我的選擇範圍就因此變的很小。
自己老是跟自己過意不去,到最後,最不能原諒的人,卻是自己。
我聽過一句話,天使能夠飛翔,是因為把自己看的很輕,現在想想,這句話還是有它的道理在的。
我常常覺得我總是把感情看得太重,真正懂情的人並不是這樣子的,而是要能夠為自己負責,這樣子,才能讓別人承擔我的感情。
- Aug 06 Mon 2007 03:28
純白的堅持(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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